环保风暴促动重点排污行业洗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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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 08:18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刘树铎 国家环保总局发起环保风暴以来,电力行业首当其冲遇到了“顶头风”:1月18日,30个“先上车后买票”的项目被责令整改;1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又公布了46家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并要求这些电厂按国家环保总局指定的时间表完成脱硫项目的建设,不能按期完成要求的重点火电脱硫项目所在地区、电力集团和企业,其新建、改建和扩建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强调:要求在水电开发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也就是在通报30家违法开工项目时,潘岳就曾经表示过:监察部门正将违法排污行为,作为下一步行政追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因此业内人士预计,一些重点排污行业,比如造纸、化工、冶金、医药等行业要走进环保总局的视线了。 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位官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环保风暴的意义绝对不止是叫停了几个项目和整顿了几个企业,而是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层面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污染、耗能行业将面临洗牌 潘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正式颁布实施一年多了,仍经常有项目置国家法律而不顾,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而且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干扰正常经济秩序。 说起环境评价,潘岳多少有些动容:目前关于水电开发对生态的影响,人类的认识尚有许多历史局限性,任何疏忽都可能使我们成为子孙后代的罪人,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深入研究区域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我们还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区域和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等评价指标体系,特别要解决好水环境、鱼类保护、陆生珍稀动植物保护、施工期水土保持等环境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事实上,不仅仅是水电项目,此前国家环保总局还公布了十类不得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包括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等项目和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等等。 一位业内人士说,国家环保总局发起的这场环保风暴不仅仅助推了清洁生产,而且对那些传统的末端控制污染的企业也将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很多行业都将面临着重新洗牌的局面。 循环经济面临五个问题 到底什么是循环经济?如何把循环经济落实到实处?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标准处胥树凡处长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所谓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从传统工业社会对资源利用呈单项流动的线性经济转变到对资源做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而清洁生产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层次的体现,是循环经济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 胥树凡介绍,鉴于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家环保总局已经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中科院开展了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目前,已经完成了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从研究结果来看,德国主要从废物的循环利用入手,日本从物质循环和建立“静脉产业”(再生利用产业)入手,建立循环型社会,这两个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胥树凡说,而在我国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实践中,目前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 首先是认识问题。一些地方环保部门还没有认识到清洁生产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环保部门在推行清洁生产中的角色和作用缺乏清晰的认识,没有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 其次是政策法规问题。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体系有待完善,但也有专家认为,目前马上开展综合性的循环经济立法时机还不成熟,但可以着手一些单项法规的制定,如家电回收利用及绿色采购的法规。 第三是科研问题。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指标体系、生态工业的技术、相关的标准和指南等研究的不够。 第四是技术支持的问题。目前缺乏详细、分类指导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审核指南以及质量较高提供咨询服务的技术队伍。 第五是存在着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交流不畅、循环经济在各地发展不平衡、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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