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树铎2月2日北京报道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此间表示,在1月24日公布了22个项目已停建整改后,其它8个违法项目现已全部按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据介绍,中国三峡工程总公司负责人经过与环保总局进行沟通,表示对环境影响评价法有了更准确、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前,主体工程不开工建设。
潘岳强调,对于水电工程的“三通一平”算不算正式开工,该不该做环评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中有明确要求,水电工程的“三通一平”必须首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开展必要的施工前期准备活动,但不得进行大坝、厂房等主体工程的施工。
潘岳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要求水电开发规划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河流水电开发规划,审批机关不得予以审批。要通过水电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促进水电开发布局、规模、结构、方式和开发时序的科学调整,从流域整体上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水电与其他资源开发关系,促进水电开发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潘岳表示,对那些试图绕过环评程序,蒙混过关的污染违法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而证明仅是程序违法的项目,在建设项目落实整改措施后尽快办理环评批复手续;对过去、现在、将来所有审批的项目,将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进行长期的跟踪监督,如果发现环境违法情况,仍将予以查处;今后将对重大的环境敏感项目,以举行公众听证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他还要求全国环保系统挺直腰杆,严格执法,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