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总公司被罚工程停工与否将在春节前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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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08:0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向包括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在内的8个违法开工并不按规定停工的项目亮出了“罚单”。昨天,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的官方网站上看到,环保总局已向8个单位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昨天,记者就“两书”的下发采访环保
国家环保总局和包括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在内的8个单位的角力起源于今年1月18日刮起的“环保风暴”。当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宣布,停建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其中涉及三峡总公司的三个电站。在其后不到一周的时间,22个项目按规定停建,而这三个电站在内的8个项目没有执行停建的规定。“两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出的。 昨天,记者了解到,国家环保总局的高层已经表示,今年起将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对社会公开的力度,要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审批意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审批重大项目和环境敏感项目时,要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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