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讯 昨天下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清算组再次向破产企业东大集团的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共有127人领取了共计115.6569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这是东大集团破产案受理以来,发放的第二批职工经济破产金。有关人士说,春节前将完成职工没有争议的劳动债权的发放,总金额921.2044万元补偿979人。
珠海经济特区东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世纪90年代在珠海很有影响力的企业。因
投资决策失误及经营管理不善,辉煌了5年的“东大”资不抵债达18702.2451万元,其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陷入讼累。
2000年8月16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珠海市功业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东大集团破产还债一案,是所受理的破产案件中资产最多、职工最多、破产债权债务关系最复杂的案件。该案的进展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市委、市政府领导也非常重视这个当年的明星企业能否顺利、平静地从市场中隐退。
2001年3月10日法院宣告东大集团破产,并陆续拍卖公司的厂房、设备和土地。考虑到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劳动债权的实现关乎职工生存问题,法院本着既严格依法,又以人为本的原则,决定采取预付方式优先支付已经确认的979人的劳动债权921.2044万元。 (林丹 任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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