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得插手工程招投标严防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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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15:12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31日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说,2005年要坚决查办4类违法违纪案件,推进廉政建设。 这4类案件分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案件;干预房屋拆迁、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干预规划许可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案件;市政公用事业改制中侵吞国有资产、损害职工权益的案件。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建设行业改革的深入,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和手段发生了新的变化,社会利益格局呈现新的特点,要查找建设领域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部位和环节,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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