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利用外资达37亿美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00:2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27日从中国银监会了解到,我国银行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取得重大进展。2004年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投资完成额24.08亿美元,总额达到26.63亿美元,加上外资银行营运资金,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已达到37.86亿美元。 银监会负责人介绍,2004年银监会新批准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西安商业银行等5家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外资参股的中资银行已增至10家。同时,银监会还批准
2004年,我国银行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将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扩大到18个。在提前开放西安、沈阳的同时,对外资银行在西部、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设立了绿色通道,放宽了外资银行分行在上述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与此同时,银监会修订了《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订了《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和《衍生业务风险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