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间融资趋热 信贷资金体外循环逃避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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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10:34 南方日报 | |||||||||
新华社电 (记者/王炤坤) 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山西省民间融资规模大约在50亿元左右,民间借贷和“地下融资”成为一些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专家提醒,民间融资活跃造成信贷资金长期在银行“体外循环”逃避监管,不仅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更会抵消来之不易的宏观调控成果。
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后,金融机构纷纷加大贷款管理力度,提高信贷准入条件,上收信贷审批权限。这样对资本实力弱、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的中小企业来说,取得贷款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企业库存积压严重,应收账款持续增加,流动资金日趋紧张。同时,建筑材料涨价还使延续至今年的在建工程和技改项目成本增加,“超预算”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维持和扩大生产,业主为消灭“尾巴工程”,纷纷通过民间借贷融资,从而刺激民间借贷日趋活跃。目前,山西省民间借贷金额已远远超出了传统民间借贷的规模,从以前的几百元至几万元,发展到目前的几十万甚至上千万元。从有关方面对山西省6个市的调查看,民间借贷规模大约15.69亿元,山西全省估计大约有50多亿元。 民间借贷急剧膨胀,出现畸形发展势头:借贷方式由暗到明,资金供求双方沟通频繁,手续简易;借贷规模由小到大,个别地市的民营企业通过高息融资上千万元;民间借贷主体由少到多,一些城乡富户和没有可行项目的民营业主纷纷涉足放贷;借贷利率和借贷风险由低到高,在供求不均衡的条件下,利率不断走高,有的甚至高出数十倍。 在经济学上,缝合这种供给缺口的办法有两种:一是“配给制”,即信贷配额;二是交给“黑市”解决。专家认为,民间借贷活跃形成“地下金融”市场,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基层金融机构在执行“有放有收,区别对待”的货币政策时手段僵硬,缺乏经验。一旦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就会转向民间借贷和“地下金融”。 事实表明,凡是资金需求旺盛、信贷渠道不畅的项目,往往是国家宏观调控重点限制的“重复建设”、“泡沫产业”和高耗能污染项目。在山西省主要是焦炭、普钢和铁合金、电石等项目。“地下金融”在不登记、不纳税、不公证的状态下,将巨额资金投放到这些项目上,无疑是与宏观调控政策背道而驰,也抵消了宏观调控的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前一段时间在杭州和上海哄抬房价、做大房地产泡沫的“炒房团”现象,背后操纵者之所以有较为雄厚的资本,除了其自有资金介入外,与便捷、隐蔽的民间借贷在短时间内介入有很大关系。 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明确其借贷最高限额、利率,并按规定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向税务机构纳税,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由指定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建立民间借贷监测体系,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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