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国家竞争激烈 外资优惠政策不宜全部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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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7:03 北京青年报 | |||||||||
商务部专家王志乐认为,周边国家引资竞争仍很激烈 本报讯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中心主任王志乐昨天在此间表示,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对于本地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越来越为各国政府所认识,吸收外资成为多数国家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面临世界范围激烈的引资竞争,我国对于外资的优惠政策还不宜全部取消。
王志乐是在“科学发展观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社会责任”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认为,跨国公司投资是我国与国外进行资源交换的重要载体。对于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给予一定政策优惠有利于我国参与引资竞争。 根据王志乐最近对中国周边的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家吸收外资情况的调查,中国吸收外资的经验,包括设立开发区和优惠政策等经验往往成为其他国家学习参考的内容,越南最近的动向尤其值得注意。据悉,近年来越南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逐年增加。到2002年底协议金额392亿美元,到位资金208亿美元。经济比较发达的胡志明市规定,外资企业只需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从赢利之年起计,头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形成企业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供出口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韩国在仁川、釜山和光阳设立三个经济特区,在这些经济特区投资的公司将获得一系列财务优惠待遇,包括10年内免交公司税。 作者:齐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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