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三年八大重污染行业违法比例仍高达六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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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06:5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国家环保总局查处30个违法建设项目,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但在其风光的背后,是执法的艰难和辛酸。 昨天(25日)下午,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一位不愿具名的领导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
“环境执法在体制、机制、法制、能力等方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位领导称。 据介绍,由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和安全监管局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已基本结束,报国务院的总结报告也正在各部门会签中。 这次行动可谓声势浩大: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31万人次,检查企业60万家次,挂牌督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3365件,集中整治连片污染问题100余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7万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6462家,责令停产治理3861家,限期治理6755家,处理有关责任人155名。 但尽管如此,污染反弹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遏制。“地方保护依然突出,环境执法面临着较大困难。” 据这位领导称,从全国范围来看,污染反弹仍然屡禁不止。“靠攫取资源赚钱,靠污染环境致富”的现象普遍。环保总局的一份内部报告称,2000年以来,全国环境投诉和上访每年分别以25%、35%的幅度递增,成为八大投诉热点之一。 而在一些地区,结构性污染也依然突出。“造纸、化工、冶炼、印染、水泥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虽经多次整顿,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这位领导称,有的地方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盲目发展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给环境带来新的压力。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包括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炼焦、铁合金、铬盐、皂素等八大重污染行业,违法比高达60%以上,其中炼焦业违法比高达94.9%(详见附表)。 “一些项目,往往一建成就成为新的污染源。”环保总局的有关人士称,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时急功近利,招商引资时不加选择,对重污染项目来者不拒,环保审批难以发挥“环境准入”的把关作用。 “2005年是巩固3年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创新环境监管新体制的关键一年。”这位领导称,今年将继续开展以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不过,究竟能取得多大成效,还说不准。”这位领导不无担忧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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