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一 实习记者 贾林男 发自北京
本月中旬的国资委监管会议上,关于国资委监管范围的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争论——国资委到底应该做老板,还是做婆婆?
日前,本报记者就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等问题专访了世
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高级企业重组专家张春霖,听听这位长期关注中国国资改革的著名国际专家的意见。
《第一财经日报》:国资委提出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体系,在这个问题上,您的观点是什么?
张春霖: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讲非常复杂,但从现实来看也可以很简单,就是国有企业赚了钱以后要不要交给财政。1994年财税改革以后实行的是过渡性制度,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基本上是留在本企业。不管预算制度将来怎么改,我觉得现在国有企业不向财政交利润、不给国家分红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为什么这么说?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个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讲,谁赚的钱多,国家就往谁那儿投资而不问投资是干什么去了,这不是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一个投资者投资于很多生意,经常的情况是某一些生意已经比较成熟,与此同时另外一些生意处于开发阶段,所以不能在哪里赚了钱就一定要继续往哪里投资,那样就不是一种理性的资源分配。这个道理对国家也是一样的。
另一个是,从激励机制角度讲,国有企业用自有资金去投资,投得是否合理,可以避开资本市场的约束。靠行政审批的手段很难有比较硬的约束。
第三个方面,全国人民办这么多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利润是国家财政资源的一部分,是不是要继续投回到国有企业?投多少回去?拿多少出来办别的事情?这些问题要由全国人民通过人大来决定,不能说国有企业赚了钱就理所当然要留在国有企业。
所以我的观点是首先国家财政要分红,至于怎么分,那是技术问题,可以进一步研究。财政拿到钱以后怎么用是另外一个问题,不能说钱从国有企业来的就一定要回到国有企业。概括来说,可以设想在公共财政和国有企业之间有两个管道,一个管道是国有企业给财政分红,另一个管道是财政往国有企业投资。两个管道的闸门要由人大来拧,按照国家公共财政开支的优先顺序,考虑轻重缓急,再决定拿多少钱投回到国有企业。
《第一财经日报》:有人认为建立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体系是为了给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提供资金,您赞同这个说法吗?
张春霖:如果这个说法的意思是说国资委一定得留住国有企业的利润才能调整结构,我不赞成这个说法。改革就是要改到用行政手段调机构调不动的地步。就是说调整结构的投资必须保证一个起码的市场回报率。结果国资委花财政的钱调整结构,也必须讲究风险和回报。这样一来,处处都是硬约束,每一个兜里有钱的人都要你拿出回报率才给你钱,包括财政和国资委。这个时候,再用行政手段、按行政意志调整结构就困难了。为什么非要这样?因为这样一来好企业、好项目自然比较容易拿到钱,差的企业、差的项目,不管领导多喜欢,都更可能会被淘汰。这样我们就比较容易走出现在这种资本利用效率低、只能靠高投入来支持高增长的老路子。当然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但我们的改革要朝这个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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