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不再买单 储户直面存款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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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22:05 法制早报 | ||||||||
□本报记者 冯建华 1月17日,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部主任王兆星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将适时推出,不过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目前已初步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只是一些关键细节问题还悬而未决。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喜欢把钱存入银行的广大储户很可能将面临一个新的抉择:存入哪家银行存款才最安全?一直以来,储户只要把钱存入正规银行,不但有所增值,而且不会有任何风险,即使银行破产,也由国家财政全部赔偿。这一切,有可能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而发生改变。 “我所有的积蓄都存在银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无风险。如果将来存款面临风险,我得好好考虑是否把钱全部存进银行。”正在工商银行等待办理存款业务的徐秋兰女士对记者说。 徐秋兰夫妇均是公司的普通职员,儿子正上初中。其家庭收入除去基本的生活开支后,就所剩无几。但是,为了儿子以后上大学需要的大笔学费,夫妇俩只能省吃俭用,每个月尽量多节余些钱。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银行破产以后很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缓冲阶段,该制度的实行很可能给没有充分思想准备的存款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和情感冲击,由此形成的金融恐慌将更具传染性和破坏性。 “过去由于大锅饭体制,由于政府对投资人的过度保护,使得大家根本没有风险意识。从现在开始,真正让每一个投资人都要意识到‘我要对我的行为负责’。”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说,“发展金融市场关键的一点是要在公众意识上、文化观念上,要树立尊重他人的产权,看好自己的资产,承担你的行为后果这样一种理念。”很显然,这种公共意识、文化观念的形成,决不是短期内所能完成的。 目前,中国处在一个金融风险重新组合、分布的阶段。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金融风险要么向中央政府集中(例如四大资产公司形成的经营亏损,国有银行改革中出现的不良资产包袱,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本等等),要么向地方政府集中(如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包袱等等)。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尽管银行体系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背负着巨大地历史包袱,但在大量储蓄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还是能够较好地平稳运行。”存款保险制度方案的起草人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对记者说。 “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中国银行业实行市场化运营过程中必须要尽快走的一步,而且是关键的一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对记者分析说,“不可否认,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存款人将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至于说目前金融环境的不规范给存款人增加了风险,我认为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在一段时间内,甚至可以说那是存款人必须为之付出的制度代价。” 立法先行 除了存款人的思路转型问题外,仍有诸多问题待解。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金融理念,必须通过立法来解决,而不是央行或银监会出台一个管理办法就能解决的。”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一位专家在电话中对记者说,当前首先要完成的是,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存款保险法》,依法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 “存款保险制度一旦设立,还会有相当多的新的制度性问题产生。一个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存款保险基金是下属于央行管理,还是银监会,抑或是财政部,目前各方争论仍然还很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曾一针见血指出。 任何一个制度的出台,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部门利益,这也是很多部门争抢起草政策法规主导权的原因所在。很显然,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此后的政策法规执行将面临诸多难题。存款保险制度目前就面临这样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明确各方的责、权、利,最好的途径就是通过法律来加以确认。只有建立在坚定的法律基础之上的存款保险机构,才能具有独立责任解决银行的倒闭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存款人的切身利益。”那位专家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