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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土地窝案透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11:53 瞭望东方周刊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张晓晶/青岛报道

  作为国土资源部首批公布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之一,此案的查处显示了国家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决心

  岁末年初,一场集中审理风暴将青岛市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窝案相关责任人相继推上
审判席。

  2004年末,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原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原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等人先后被带上审判庭。

  2005年1月1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雁因受贿496万余元,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王雁对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提出上诉。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志光、于志军两案尚未一审判决。

  这场较为集中的法庭审理风暴,使刚刚沉寂下来的崂山非法土地批租案再次引起社会关注,至此,一度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崂山土地大案终于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眉目。

  “借地生财”的掌权者

  上世纪90年代末,青岛市房地产市场逐步升温。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位于崂山区内,依山傍海,被当地人称为“黄金海岸”,自然受到开发商青睐。大批房地产开发商把攻关的主要目标锁定手握大权的区委领导王雁,规划、国土等涉土部门也成为他们逐利路上的必克目标。

  《瞭望东方周刊》在采访中听到一种说法:随着各项生产资料的市场化,政府手里能够说了算的资源只有土地了。王雁等人深谙这个道理。他们把掌握的土地审批权、规划权变成了供自己发财的“摇钱树”。

  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统计表明,自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局在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预约协议和征用通知单的形式批准征用集体土地3928.11亩,其中耕地2345.47亩;被占用土地1453.85亩,其中耕地1408.7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达2474.26亩,其中耕地936.72亩。这些数字背后伴随着巨额的权钱交易,隐藏着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

  2003年10月15日,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此后,于志军先后揭发了王雁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崂山土地犯罪窝案终于打开了突破口。

  从已经提起公诉的3起案件来看,王雁等人受贿数额都相当巨大。除王雁受贿496万余元以外,检察机关指控,张志光受贿900余万元,于志军非法索取及收受贿赂539万余元。而且,3人所受贿赂的绝大部分都与土地审批及规划有关,是一起典型的土地批租窝案。

  财富积累史

  据知情人透露,1999年10月,一名新加坡外商在青岛高科园买下一块地,王雁承诺为其协调解决开发小区配套设施问题,收受其所送1万美元。后来外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土地一直闲置,按照相关规定,土地闲置超过2年,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后来在王雁的亲自协调下,这块土地协议出让给了另一家与王雁关系非同一般的开发公司。

  2001年10月,这名外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了王雁收受贿赂、为部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低价出让土地并提供帮助的行为。

  据检察机关查实,王雁所受贿赂的绝大部分是为他人谋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利益而获取的。王雁采取批条子、打招呼,开协调会的方式,直接插手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据法院查明,王雁为青岛一家置业有限公司谋取购买厂房、旧村改造等方面的利益,先后5次收取美元5万元、人民币4万元、电脑等物品共计折合47万余元。

  1999年春节前一天,这家置业公司老板周某某为到崂山区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送给王雁2万元。第二年夏天,周某某看中了崂山区的一块土地,为取得土地使用权,送给王雁电脑一台。后来,周为参加崂山区某办事处的露天改造工程送王雁2万元、笔记本电脑一台。2001年12月,周为参加崂山区一个办事处旧村改造工程又送给王雁打印机一台。2002年春节后,周为表示感谢,送给王雁5万美元。

  青岛一家房地产公司实力不强,看中了崂山区一块土地。总经理李某某多次找王雁做工作,后来终于达成土地出让协议。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王雁明知他的公司没有缴纳土地产权出让金的资金实力,仍然利用区委书记的职权,安排国土资源局为其出具土地使用权证,并为其办理了减免1.6亿元的手续,将土地出让风险转嫁给国家。李某某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获取了巨额利益,而王雁和于志军也分别得到了12万元和2万元的报酬。

  王雁甚至收受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高达300多万元。据检察机关查实,2000年8月,青岛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为解决开发小区用地问题先后3次送给王雁3万元、美元39.9万余元,折合人民币334万余元。

  “政治明星”陨落

  在崂山区土地窝案中,原区委书记、区长王雁应该说是个中心人物。王雁,1955年出生,1998年3月-2000年7月任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崂山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副区长,2000年7月-2001年2月任崂山区党委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1年2月-2002年12月任崂山区委书记、区长,2002年12月任青岛市市长助理。

  据法院审理查明,王雁于1999年春节至2003年9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调动、购房、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24次非法收受14个单位及个人所送财物价值496万余元。

  王雁15岁参军入伍,在部队入团、入党,回到地方后,先后在银行、外经贸委、贸促会、开发区、崂山区、青岛市政府任职,36岁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多次获“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对外开放立功标兵”、“青岛市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青岛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在担任领导期间,尤其是在担任青岛市贸促会会长期间,他对青岛的对外贸易发展做出过贡献。在主政崂山区期间,王雁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改革措施,包括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问题进行过有效整顿。

  一位参与崂山区土地窝案查办的检察人员介绍说,很多领导都想在自己任期内干出一些业绩,抓城市改造工程是最快捷的。但城市改造的资金从何而来?政府手里有地但是没钱,企业愿意来投资,政府以地生财,城市美了,政绩有了,个人还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得到双重实惠。

  王雁以善于抓外向型经济而闻名,他在崂山区工作期间,高楼大厦纷纷矗立,城市形象发生了很大变化,他插手非法批租土地除了经济原因之外,也是他追求的一个政治效果。

  青岛的一位记者说,“王雁给人的感觉是思路清晰、很有魄力,而且健谈、俊朗、比较容易接触。”应该说,王雁是一位颇有前途的“政治明星”。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王雁刚刚任职崂山时,曾采取过一些措施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并取得了一些成效。2001年12月,崂山区进行了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5.6亩土地以高出土地协议出让金371万元的价格成交。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雁欣然表示,今后崂山区所有适合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将100%通过拍卖的形式转让。但王雁并没有坚守他的承诺,在权与钱、权与情的较量中,因放纵贪欲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窝案

  与王雁一样抵挡不住金钱诱惑的,还有张志光和于志军等人。这些崂山区乃至青岛市曾经的掌权者,由于其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崂山区土地市场秩序严重混乱。

  据检察机关查明,于志军受贿犯罪行为长达8年,但主要犯罪事实集中于任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于志军为开发商谋求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方面的利益,受贿400多万元,平均每天受贿5000多元。其中,于志军为青岛市某物业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收受公司董事长王某某所送150万元贿赂。于志军让其妹分几次从王某某处拿走这笔钱。

  于志军在法庭上承认,开发土地的程序极为复杂,先由开发商给区长写用地申请,区长把用地申请通过分管区长批到国土局,局长再安排土地科填写审批表,经科长、局长层层签名再报到区里,缺少一个环节都不行。另外,要想将一片地成功开发成商住楼,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许可,所以,开发商要想在土地炙手可热的大环境下得到一块地,必须一一打通规划、审批、国土等环节。

  一块土地要审批下来,需要由区上报到市、市上报到省、省上报到国土资源部,审批手续十分繁杂。开发商找到王雁、于志军等人,一是要地,二是节省时间。有的土地拖了七八年批不下来,于志军亲自出面一安排,事情往往很快就能解决。在王雁、于志军等人的插手干预下,开发商要批地不走正常程序,不找市场而是找区长、市长。

  据一位当地人介绍,上世纪90年代以后,各种冠名为“××花园”、“××海岸”、“××世纪”等诱人名目的高档住宅拔地而起,与之相对应的是,一批房地产开发商靠吃国有土地发家,成为几亿、几十亿的富翁。作为相应的回报,开发商在土地规划、审批、办理用地手续等各个环节,自然要付出多少不等的“投资”。大到大宗房产,小到几万元的购物卡,用金钱开路,或用朋友亲情铺垫,成为开发商无往不胜的武器。而在金钱面前,王雁、张志光、于志军等人纷纷败下阵来。

  土地配置有待市场化

  随着相关责任人的判决,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窝案即将落下帷幕。但非法批地占地的案例在全国还有很多。据土地专家估算,全国每年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100亿以上。而因为插手土地批租出现职务犯罪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基层干部也不在少数。

  事实上,中央早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酝酿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2004年4月下旬,中央作出了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的决定。10月底,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农用地审批解冻。但此番解禁却不等同于“恢复到原来的情况”,而是“依旧严格、高压态势下的有序放开”。《决定》甚至被称为迄今为止中国实行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作为国土资源部首批公布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之一,此案的查处充分显示了国家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的决心。

  2004年12月14日,国务院再次召开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决定》。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指出,落实国务院《决定》已经成为2005年的中心任务。

  尽管如此,一些地方非法占有耕地现象并没有完全杜绝。据一些专家介绍,当前土地市场建设总体上看正逐步规范,法规政策也在逐步完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当前土地供应实行无偿划拨和有偿使用双轨制造成市场不完整。有的划拨用地到手后,用地单位立即改变公益用途,支付成本大大减少。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有的开发商以建设经济适用房名义拿到无偿划拨的土地,卖房的时候却摇身一变成了商品房,百姓没有受益,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入个别开发商腰包。同时,土地划拨过程也造成当地主要领导权力过大,容易滋生拉拢腐蚀干部的灰色交易。山东省土地协会会长李明启就坦言,当前的情况是,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际掌握了管地的权力。

  结合崂山案件,部分专家认为,当前迫切需要加大土地市场改革力度,提高市场供应水平,严格限定行政划拨供地的范围,让房地产开发商不找市长找市场。

  土地配置走市场化道路,恐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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