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列举央企领导五种顶风违纪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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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3:26 每日经济新闻 | |||||||||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黄丹华昨日指出,对顶风违纪的央企领导人,必须严肃处理。 这是黄丹华在召开的央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表示的。她并列举了五种行为和处理措施: 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
“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黄丹华说,针对央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继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监察挽回损失14.56亿元 去年,央企共清理小金库635个,涉及金额2.86亿元。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去年还重点对清产核资、产权交易和改制重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6万家企业对清产核资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了6023家,挽回损失14.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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