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500亿元软贷款投向辽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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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21:49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月24日电 (记者 冯雷) 国家开发银行与辽宁省人民政府24日正式签署《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开发性金融软贷款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开行将给予辽宁省500亿元开发性金融软贷款额度和10亿元技术援助贷款,以支持辽宁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据悉,这是中央实施振兴东北战略以来,金融界与当地政府进行的一次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银政合作。
开行此次对辽宁承诺的500亿元软贷款,支持的范围主要是:辽宁省的能源、交通、原材料、农林水利、装备制造、城市公共设施等方面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辽宁省内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拆迁改造、中小企业担保、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瓶颈领域的建设。 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说,与开行合作,能够把开发性金融长期、大额、利率优惠的融资优势与政府的组织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市场优势,高起点、高标准选择项目,大幅度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产业等级,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转变。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说,此次开行向辽宁省政府承诺500亿元软贷款,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实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确保国家和辽宁重点项目、关键项目和关系全局项目的资金链不断,打通地区发展的瓶颈制约,都具有重要意义。 棚户区拆迁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是辽宁省政府多年来关注的问题。目前,全省约有8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居住条件恶劣。辽宁省有关负责人表示,开行这次给予辽宁的软贷款将有一部分用于棚户区拆迁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今后每年在这方面投资20至30亿元进行棚户区和采沉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就可以使很多人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和东北振兴的成果。 据了解,截至2004年底,开行已经三次与辽宁省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累计协议金额1317亿元。目前,开行已累计向辽宁投放贷款851亿元,贷款余额446亿元,支持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成为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