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000条修改意见聚焦公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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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03:21 第一财经日报 | |||||||||
日前,直接主抓《公司法》修改的国务院法制办公交财贸司司长胡可明在上海出席“中德完善公司立法研讨会”时透露:“社会各界对《公司法》的修改十分关注,共收到1000多条对《公司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史无前例的。” 他指出,《公司法》作为社会商事活动最重要的法律,它的修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相关立法部门也十分重视这次重大的修改。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还专门成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中国证监会、国资委等7部门组成修改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以江平、王家福、王保树等10位著名的法律学者组成的专家组,召开了多次国际研讨会,听取了日、韩、香港特区等地各方的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一位直接参与《公司法》修改的官员指出:“这么隆重的修法行动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这次《公司法》为修改的重视程度之高是空前的。”事实上《公司法》从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共进行了两次幅度非常小的修改,这一次修改是大范围的修改,据一位权威人士透露,目前的版本修改已经达到100多处,可以说是脱胎换骨。 直接负责《公司法》修改的胡可明总结这次《公司法》修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10个方面(如图)。他强调,现行《公司法》的“法人治理结构”总体上是合理的,有些发挥的作用不够,如监事会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独立董事是一个探索中的问题,《公司法》修改要步步为营,不可操之过急。 “这次修改领导小组以国务院法制办为主,修改稿已经出了很多版,最新版已经通过国务院常委会审议,最快2月份能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估计得三读才能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 李飞还指出:“这次大规模的修改,要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修改工作要做得非常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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