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06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信用社风险隐患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 22: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 谢登科)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此间表示,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力度,力争通过各方面共同采取措施,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信用社风险隐患。 刘明康说,今年要重点争取在处置城市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个别股份
制商业银行风险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银监会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城市信用社风险处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风险整体处置,重点促进东北三省分类化解城市信用社风险,加快被停业整顿和处于撤销状态的城市信用社的市场退出。同时,继续推进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分类监管,在开展风险评级的基础上,敦促高风险行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制定风险化解规划,做好有关高风险行最终处置准备,力争今年内消灭六类行,减少四、五类行。 据介绍,2004年,我国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明显推进。银监会发布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和发展纲要》,分类提出风险化解方案,六类行风险处置取得成效;有关方面就城市信用社风险整体处置措施初步达成共识,促使法人机构数量(含停业整顿社)由年初的723家下降至69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