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协副主席为子揽工程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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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03:3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章正义 发自深圳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曾历任深圳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的刘涛于前日(19日)被通报撤销党内外职务。刘涛曾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其子刘某获得建筑工程,从中牟利。 据悉,刘涛在担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委副书
刘涛的儿子刘某为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欲与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一楼盘,但该公司本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由于刘涛当时力荐原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海成担任深圳市地铁公司总经理,2000年上半年,在杜的关照下,刘某不仅取得了该项目,还违反合同自选施工队伍并少缴一半保证金,在该项目上轻易获取了2000多万元的利润,刘某承诺愿意拿出100万元感谢杜。2001年10月和2002年4月,由于杜海成因赌博输了钱,两次从刘某那里拿了50万港元。 另据记者了解,刘涛还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人打招呼,为其子刘某承揽六项建筑工程牟利,工程合同造价1352万元。 上述事实已得到了广东省和深圳市纪委有关官员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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