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 中方可能退让两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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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15: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今天权威人士透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肯定无法提交到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读。 按照立法程序,一部新税法要经过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内的三次审读后,才会正式确立。
据了解,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中,除了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到一个税率外,还将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也就是说,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职工的工资都可以全部列入成本当中。此外,关于企业捐赠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有所改变。原先对内资企业的捐赠规定是,捐赠的资金数量如果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3%之内,则可以在税前列支,而超过的部分,无法税前列支,只能从企业的利润中拿。而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中,可税前列支的比例有所提高,将会达到10%。从总体上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对内资企业有利。 该权威人士同时透露,由于一些部委和跨国公司的反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草案有可能会做出一些调整。有可能的调整之一是,为了安慰外资,对外资税收优惠政策的过渡期有可能会延长。延长时间可能达到10年。有可能的调整之二是,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方案中,对外资企业的税收外优惠将在新法中尽量保留。(王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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