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共同倒卖大厦套取300万 招商界大佬涉嫌巨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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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18:1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郑奎瑜在国内招商界小有名气,他对外宣称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署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可今天上午,郑奎瑜坐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被告席,检察机关指控,这名在别人看来有着国际背景和实力的大老板,其实是个空手套白狼的巨骗。 郑奎瑜今年50岁,是福建长乐市人,早年出国,回国以后就摇身一变,更名为张照朴,成为联工发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奎瑜不惜重金承租昂贵的写字楼,给人的感觉就是
2003年时,郑奎瑜找到北京隆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提供巨额资金委托他收购北京荷华大厦,并改建成“阿拉伯大饭店”。检察机关指控,在取得隆基伟业公司信任后,郑奎瑜表示他负责提供收购资金,使用隆基伟业公司的名义收购“荷华大夏”,再转手卖给中阿友协,双方共同赚取巨额差价。提出如此诱人的条件后,郑奎瑜又向隆基伟业公司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大厦的中式设施要改为阿拉伯式的,要花策划、设计、绘图等等费用,所以你必须要注入300万元资金。”隆基伟业公司欣然将300万元打到了郑奎瑜的联工发公司的账上。然而从那以后,郑奎瑜再也没有联系收购荷华大厦的事情。隆基伟业公司要求郑奎瑜返还300万元。但郑奎瑜使用虚假的“保密协议”要求隆基伟业公司不能透露任何信息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算违约。这造成隆基伟业公司违约的假象,郑奎瑜以此为由拒不返还所骗取的款项,并将赃款全部用于支付其个人名下公司的欠款和经营开支,致使隆基伟业公司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面对检方指控,郑奎瑜完全否认,认为这只是合同纠纷,他并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