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项执法打击合同欺诈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9:4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八日电 (记者 刘长忠) 利用买卖、重要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订购、承揽、旅游、中介服务等合同以及外贸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将被中国列入重点专项执法查处对象。 为继续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安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出的通知说,近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当前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仍然比较突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交易的正常进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积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合同签订履行问题较多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违法案件及线索;采取各种形式挖掘案源,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举报电子信箱,重视发挥媒体的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投诉检举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对进行合同欺诈的违法企业,不仅要依法处罚,还要将其列入失信企业的黑名单,采取一定的限制性措施,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降低合同欺诈违法案件的发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