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重大决策失误将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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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8: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司副司长王日希17日说,中央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目前已形成方案,有望上半年出台。 据《经济日报》报道,王日希在当天举行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透露,这一制度计划从经济与人事两方面对重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或经营班子给予惩处,并有可能相应地建立信用档案库,以更好地防范央企经营风险。
王日希没有详细说明惩处可能达到的程度,也没有提及是否从司法上追究相应责任。据悉,这一正在酝酿中的追究制度对由地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国企没有约束作用,只可供地方国资委参考,其具体规范性文件仍须由地方国资委自行形成。报道说,本月15日,北京市国资委已表示将在年内出台《企业负责人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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