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撤销金融办 相关企业纳入国资委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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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7:1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叶永笔) 昨天,北京市政府有关人士透露,今年,北京市政府将撤销金融办。此前金融办监管的企业将纳入北京市国资委。由于北京市国资委及相关部门未透露更为详细的情况,尚不知此前金融办的具体业务是否全部划入国资委。 据介绍,首次提及撤销金融办的是北京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他在1月13日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到,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已经基本上全部纳入到北京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由于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其所管辖的中央企业中并不包含金融类企业,所以地方国有金融类企业到底归谁来监督管理一直不明确。 从现实情况看,各地国资监管部门监管的范围和内容都不尽相同。有些省市将部分地方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纳入了地方国资委监管范围,如重庆市和天津市国资委监管范围包括金融企业。也有些省市国资委不监管金融企业。 《京华时报》(2005年1月19日第B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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