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赌欠债挪用公款 山西焦化集团副总经理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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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 20:58 人民网 | ||||||||
新华社太原1月18日电 (聂焱、尹天玺) 在澳门豪赌欠债后,竟挪用公款偿还赌债的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晋晓仓(副厅级),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近日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间,被告人晋晓仓多次到澳门赌场的贵宾厅赌博,欠澳门赌场 工作人员徐某和李某赌债100万元。此后,徐某多次向晋晓仓催要。200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晋晓仓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其下属单位的公款100万元用于归还赌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