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渝国资委监管国有金融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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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 09:2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自今年年初开始,北京撤销金融工委和金融办 国际金融报记者 贾南 发自北京 经记者证实,自今年年初开始,北京市委市政府已经撤销了市金融工委和市金融办,并将以前由北京市金融办监管的十几家金融企业划归到北京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国务院国
北京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曾在1月13日作为经验交流的代表,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发言,他在发言中提到,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已经基本上全部纳入到北京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权力基本上交给了北京市国资委。另外,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委市政府又决定撤销市金融工委和市金融办,把金融企业也纳入到了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据了解,北京市国资委并非是第一个将金融企业纳入管理的省级国资委,重庆市国资委在2003年9月一成立就已经将金融企业纳入管理范围。记者还致电天津市国资委进行询问,天津方面只表示,目前在其监管的企业中有金融类企业,至于对其他更多情况则不予透露。 由于自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由其所管辖的中央企业中并不包含金融类企业,所以国有金融类企业到底由谁来监督管理的问题,也一直处于模糊状态中,而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也有待进一步明确。国务院国资委表示,从现实情况看,各地国资监管部门监管的范围和内容都不尽相同。有些省市从实际出发,将部分地方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纳入了地方国资委监管范围,这是有益的探索。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曾表示,国资委在监管非金融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由地方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国资委监管资产范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要求建立国有金融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的监管制度,我们支持地方国资委监管部门在这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