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中国回应涉嫌垄断指责 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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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 02:00 每日经济新闻 | |||||||||
称智能识别技术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但专家认为,索尼的技术壁垒有失公平,但适用这起诉讼的法律匮乏 严登峰 李琳 NBD上海报道 昨日,索尼首次就四川德先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其涉嫌垄断一案公开回应,阐明立场,
索尼在昨日的公告中称,因为此前和在此期间,索尼曾陆续收到少数用户由于使用仿冒电池而导致了机器冒烟、着火、破损等令人痛心的事故报告。为了最大程度地杜绝仿冒电池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威胁、尽可能地确保消费者的产品使用安全,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发布了《致Sony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用户的公告——请您使用正宗的Sony可充电电池”》的公告。 至于诉讼当中涉及的智能识别技术,索尼公共关系部部长李曦表示,所谓的智能识别技术只是在消费者使用了非索尼原装电池的情况下,在液晶屏上出现一个请消费者使用原装电池的提示。在记者问到,如果消费者坚持使用索尼非原装电池,是否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时,李曦表示,尚不清楚。不过,她补充道,目前,一方面索尼无法确保其他产品能吻合索尼的技术标准,另一方面,截至目前尚未有相关厂商向索尼提出电池生产方面的合作意向。到目前为止这种标识是否还应用到索尼其他的产品,李曦表示,据她所知还没有。 近日,四川德先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索尼株式会社和上海索广电子公司涉嫌垄断,理由是索尼在其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中设置了智能识别技术,从而阻止了其他厂商生产的电池用到索尼的产品中,以此获取巨额利润。记者了解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但是具体开庭日期尚未排定。 据报道,德先科技董事长赵武称,索尼使用的智能识别技术直接导致同行业其他品牌的电池在未解码的情况下,无法应用到索尼数码摄像机、照相机上,否则必须花费高额的解码费用。德先科技目前已经投入了200多万元用于破译索尼智能密钥识别系统,这使得每一块电池成本增加了40到50元。 索尼的这种做法“有点不妥”,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认为,在提倡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我们也要反对权利滥用。假设索尼公司设置技术壁垒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消费者使用仿冒产品引发事故,但是在实际中,这种设想并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同时,索尼的这种做法却达到了排斥其他厂商生产的通用配件的效果。 如果一般的小企业采取这种技术门槛的话,也无可厚非,但是对索尼而言,其巨大的商誉意味着潜在的巨额商业利益,因此应承担更大的商业道德责任,否则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 但是陶同时指出,在针对索尼公司的这起诉讼中,可以利用的法律资源却比较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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