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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近期不出台政策取消商家限时促销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14: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将于2月1日起试行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禁止商家“1小时限时抢购”、“赠送前一百位顾客××礼品”之类常见的促销活动。而此前上海市经委也明令禁止低于进价搞所谓“限时”促销。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近期内广州并不会出台政策取消商家的“限时”促销行为。实际上,限时抢购、赠送前100位顾客商品等商业促销活动该不该取消正成为业界讨
论的热门话题,记者为此进行了多方采访。专题撰文 本报记者 陈海玲

  记者调查:限时抢购屡见不鲜

  据了解,北京市该试行《规范》要求商家举行的限期促销活动,一般应不少于3个营业日。此外,商家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点、限商品数量或免费赠送的促销活动;不得以低于进价的价格促销(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除外),也不得开展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抢购活动。

  但据记者调查,随着商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国内各地的商家通过各类所谓的低价促销、限时抢购来吸引顾客“眼球”的活动仍时有发生。

  特别是在一些大卖场开业时,大米、桶装油、鸡蛋等商品低价“开道”已成“开锣戏”。而在家电连锁行业,为了吸引人流,“1元空调”、“5元微波炉”等限时抢购活动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而在广州一些建材连锁市场,在特定时段。2元就可买到平时19.8元才能买到的台灯。此外,“赠送前一百位顾客××礼品”的促销手段在各种商品乃至大型楼盘促销中也屡见不鲜……

  商家态度:大多数排斥限时抢购

  在采访中,多位大型商业机构有关负责人对限时抢购持否定态度。沃尔玛某高层表示:“沃尔玛的原则是天天平价,我们没有必要去搞限时打折抢购,否则就会对在其他的时段来购物的顾客不公平,这会与我们天天平价的原则相抵触。”

  广州百货公司配货部经理梁文成则说:“限时抢购与我们商场的市场定位不符。限时抢购要么属于让利太大,商家承受不起;要么会对商场商品的供应结构有影响,因为中高档商品是不可能采取限时抢购销售策略的。但不得不承认限时抢购对同行来讲,竞争压力是巨大的。”

  广州正佳广场董事总经理谢仕平则表示:“特定时段降价促销是很常见的,目的是吸引人流量。比如在下班时间,一些超市对某些日常食品,如鸡蛋、蔬菜、面包等进行低价的促销。但时段促销不可能长时间进行,否则会对其他商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都产生影响。我认为只要不是一种恶性竞争,不是一种短期行为就可以接受。但是正常时段的促销不可能和正常的价格差很远,比如五折抢购就肯定是不正常的了。”

  消费者:限时抢购有胜于无

  多数消费者对限时抢购却持欢迎态度。退休在家的李姨每天没事就爱逛商场,货比三家是她的最爱。她告诉记者说:“限时抢购有便宜的东西买,有利于消费者,商场取消限时抢购对我们当然不利了。”

  郑先生不久前在广州某大型百货购买了一堆生活用具,在结账时才被告知,由于自己是购买某品牌电暖器的前100名而获赠了一个保温杯。郑先生告诉记者:“这样送上门不花钱的杯子,顾客难道不要吗?我觉得这是一种偶得的小好处,当然有胜于无。”

  但一位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商家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很多所谓的限时抢购、在前多少多少名内购物会获赠礼品等其实大含猫腻,比如,用于限时抢购的鸡蛋其实只有十几二十斤;抢购的“消费者”人群中还会有不少商家派出的内部员工。

  实际上有许多聪明的顾客并不会上当,许多商家真正想抓住的“有效”顾客群不会因为这种小便宜而来购物,而真正热衷于抢购的顾客却又不是商家的目标顾客群……相信限时抢购等促销手段会随着市场竞争的理性化而自生自灭。

  专家:应用市场手段解决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零售市场确实存在一些不健康的营销方式,关键是选择怎样的解决方案,是用行政手段还是靠市场经济这只手。今后随着营销手段的层出不穷,可能不合适的促销手段会有很多,若要用行政手段逐一取消,有关部门要出多少个法规才够用?零售业的市场离散度太高,进入门槛低,这才是问题所在。定价问题,还是要用市场手段去解决为好,让商家去竞争,经营不下去者就会倒闭。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有关管理部门可以规范、引导,而不应是直接取消商家的定价政策。”

  广州市商业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说,广州市政府不太可能出台什么政策去直接取消商家制定的内部营销措施,如果说这些措施可能导致安全问题,那么自然有可适用的安全法规去管理。广州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市数年前就放开了大多数非垄断行业的商品定价权。

  至于商家低于进货价格进行促销的方式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商家成本是个很难说得清楚的问题,如果商家一时亏本促销,却换来年度盈利,是否将之当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没有细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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