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降低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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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12:5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富)继今年年初我市取消了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昨日,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又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降低公安、交通、旅游、教育等八个部门的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此次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具体有:公安部门收取的台湾同胞定居证工本费由每证50元降低为每证10元,华侨回国定居证工本费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10元;
教育部门收取的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由每人每科100元降为每人每科80元; 旅游部门收取的导游证IC卡工本费由每证60元降为每证40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标准,降为统一按国内企业收费标准执行; 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机著作权登记费中的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在现行基础上下调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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