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文
NBD上海报道
新华社昨日授权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
性文件,分8个部分21项。
《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这一要求,表明制定反腐败方面专门法律的立法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再联系《实施纲要》强调的“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这一目标来看,反腐败专门法律出台的时间将不会很遥远,而是近5年之内(即2010年之前)的事情。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从理论界、法学界和实际工作者的呼声来看,首选法律很可能是《廉政法》、《反贪污贿赂法》或《监督法》。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中央纪委法规室已组织进行了专门的调研。
《实施纲要》要求“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强调“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防治经济领域的腐败犯罪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实施纲要》强调:“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建立健全这方面的机制和制度也是非常必要的,现实生活中,因投资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比较突出。
《实施纲要》强调:“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这些要求,有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的重申,有的是创新性规定。这表明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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