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解困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积极酝酿系列新法规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 10:17 《财经时报》

  《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两年,与之密切相关的重要配套法规几度欲出,却不见踪影。据了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毕,正等待审议通过;另一部与中小企业密切相关的《中小企业基金管理办法》也在积极的起草过程中,但会滞后于《担保办法》出台

  本报记者 钟华

  国家发改委的官员对《财经时报》表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担保办法》)的草案已由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起草完毕,并送交上级有关部门,正等待审议通过。这部正在积极酝酿的新法规,试图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这位官员表示,另一部与中小企业密切相关的《中小企业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办法》)也在积极的起草过程中,但《基金办法》最终出台可能将会滞后于《担保办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已经两年,与之密切相关的这两个重要配套法规,几度欲出,却不见踪影。这位人士指出,《担保办法》的起草工作一直在积极的推进之中,其间草案几经修正,并受到中央高度重视。但有关专家表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金融制度设计缺陷。在现有金融制度下,以完善信用担保机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容乐观,关键在于建立与之匹配的创业金融制度。

  融资难题

  当前困扰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主要是:中小企业资产规模比较少,缺少信贷抵押物;无历史信用数据;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产品普遍处于市场成长期,未来发展不十分明朗。

  中小企业的这一现实状况,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融资帮助。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秘书长李晋敏对《财经时报》表示,信用担保机构承担着沟通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融资的桥梁作用。

  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也步履维艰。李晋敏介绍说,以前山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风险担当比重为2∶8,现在全由担保机构包揽,银行几乎不承担任何风险。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也面临难题。

  李晋敏介绍说,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有4000多户,其中政策性担保机构占15%,商业性担保机构占85%,信用担保机构累计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仅50亿元。

  制度缺陷

  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房汉廷对创业企业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他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现行金融制度与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不相匹配,应该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创业金融制度。

  房汉廷分析指出,1994年,中国金融制度确立分业经营制,商业银行主要从事信贷业务和中间业务。客观上使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时,主要从企业的现金流、资产规模和负债,以及信用记录等指标来决定信贷,这样就把大量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了。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曾经指出,在现行金融体系中,多数金融机构主要面向大型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服务范围、服务品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需要。

  一般而言,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经过几个阶段:种子阶段、起步阶段、成长阶段、扩张阶段和成熟阶段。中小企业最需要融资支持的是在成长阶段,而当前金融体系中的银行借贷是给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

  虽然中国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全国34个省市设立了单列专项基金,总共约6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由于数量少、服务范围有限,仍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草根金融

  中小企业通过正规渠道融资异常困难造成了江浙等省份地下金融的繁荣。来自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调查课题组的调查表明,截至2003年底,地下信贷的规模在7400亿~8300亿元之间,接近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的30%。

  其中,全国中小企业融资超过三分之一的来自非正规金融,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地下借贷的依赖性越强。从地区分布看,西部6省指数最高,为43.18%,中部为39.8%,东部最低为33.99%。

  房汉廷表示,按照这个数据,假设中小企业都有所涉足,再以10倍计,中小企业资源占有总量才80000亿元左右。但中小企业创造了占GDP50%的最终产品和服务,还提供了75%的就业机会。

  中国的地下金融,并不能有效地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创业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房汉廷认为,其原因在于地下金融仍然按照传统的商业银行模式在运行,只是借助于较好的借贷信用而已 。

  创业金融

  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需要进行创业金融的制度安排,把创业金融服务作为一种金融业态来支持和发展。

  房汉廷指出,从当前中国金融改革,创业金融制度的目标来看,创业金融制度实际上还超越了现代金融的范畴,属于金融与产业紧密融合的后现代金融。因为,现代金融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创业金融需要根据创业企业的自身特点,将隐性财务指标、股权和经营权作为融资评价指标,强调的是战略投资,讲求未来成长收益。

  在房汉廷看来,参与创业金融机构运作的应该以民营资本为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间借贷、私募和互助金融,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政府有关部门要注重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宜直接参与创业金融机构运作。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