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36条获批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即将出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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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 16:35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陈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这是建国50多年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
国家明确提出了要成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这对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从政策上给予了落实。业界评价,这将使民营经济的发展产生“质”的飞跃。 据悉,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牵头专门成立了促进非公经济重大政策专题研究小组,科技部、财政部等24个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了文件的起草和修改。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透露,现在这个文件只是“原则通过”,还要继续修改,到2月份才会正式出台。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即将出笼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被列为《意见》第三部分内容的就是资金支持,可以看做是国家对非公有制创新活动的支持。 该部分的表述如下:“改革有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支持,改进政府采购,研究符合中小企业的发布制度,以及奖励、惩戒制度,加大财政资金中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扩大专项资金的规模,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此次国家明确提出要成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可见是要‘动真功夫’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评价说,虽然只是短短的几个字,但其对民营经济的影响将是巨蟮摹V劣诰咛宓墓抑行∑笠捣⒄够鸬某锛胧凳┌旆ǎ泄厝耸棵挥邢蚣钦咄嘎丁? 另外,“国家将鼓励银行提高贷款比重,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以拓宽融资渠道,改进金融服务,努力缓解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上述权威知情人士补充说,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制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改组和改制。据一位看过意见稿的人士透露,《意见》中还有明确条款表述为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据了解,去年10月22日,《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企业家们称之为“31条”)出台,其中的“利用全国金融改革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积极争取在温州创办地区性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组建温州民营银行。”在《意见》中也被提及。 “融资新政”的落地考验 去年7月和8月,国务院在青岛、温州分别召开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形成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框架思路。据悉,在这两次座谈会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研究室的专题工作组起草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04年11月12日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文件,并在2005年1月1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 “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国家政策就将要出台了,”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也有人将此次扶持看做是“国家宏观调控后对民营企业的一种安慰和补偿”。 中国温州商会网CEO张仲对此事显得颇为冷静,“政策支持是好事,但毕竟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因为其中还有一个中央和地方政府思想统一的问题,地方政府不作为和执行力弱化,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 对这一文件将要带来的影响,保育钧表示,民企投资本质上是用高效率参与竞争,但应当和国家整体的经济战略相一致,而国家的政策迟迟未出台,这让人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说归说,做归做,如果说了多少次,还是得不到落实的话,这对民营经济的影响很大。” 在大部分企业家的眼里,这个文件更大意义上是一个“融资新政”。有人就把民营经济今后的发展比喻为“民营经济的春天”。 “如果这些政策真能落实,对于非公经济将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飞跃集团一位老总难掩心中的兴奋之情,在他看来,“通过资金支持,形成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是非常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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