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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国资监管部门不能放弃监管无所作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9:0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贺劲松 齐中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李毅中14日表示,国资监管部门要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不能放弃监管,无所作为。

  李毅中是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国资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督促企业依法经营,防止
国有资产流失。

  他同时强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也不要当“婆婆加老板”。如何处理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关系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尤其是如何处理好加强监管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有不少问题值得研究。

  他强调说,国资监管部门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忌变成“婆婆加老板”。要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尊重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同时企业要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应该说《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国资监管机构的职权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只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履行职权,不超出这个范围,就不会变成“婆婆加老板”。

  李毅中说,现在有一批国有企业是按照《企业法》登记的,没有规范建立董事会,目前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如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对经营者进行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还需要由国资委来推动,将来董事会成立了,这些工作就由董事会来做,国资委就只履行股东会的职权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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