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勾结 福尼特老板骗挪1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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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8:2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福尼特家具城幕后老板刘付臣通过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大肆挪用资金并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和贷款,涉案金额高达10亿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刘付臣已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起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49岁的刘付臣是北京福尼特工贸集团等10余家单位的实际负责人。1996年4月,刘付臣与担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史新纪、晏宇庆谋划
小西天营业部代销的国债到期后,刘付臣未能将其使用的售券款按时全部返还营业部,无法向客户兑付到期国债。按照刘付臣的提议,史新纪、晏宇庆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吸收50余笔客户资金3.57亿余元,购买国债3.51亿余元,另接受客户托管的3600万元国债,均以国债回购方式拆入资金共计4.34亿余元。这些资金除用于弥补1.98亿余元资金缺口之外,其余都划入刘付臣指定的账户中。 此后,刘付臣明知客户购买的国债已经回购做空,还继续指使二人动用中保再保险公司的国债存券9000万元,同样以回购方式拆入资金1.01亿余元,将其中8821.46万元挪用,给营业部造成3.64亿余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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