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两税拟并轨 外企心惶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0:04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范晓曼 高和平报道  因业内一直传言中国将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改革,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准备向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报告,要求中国政府在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记者昨天致电松下电器公司,公司财务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对于“中国将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改革”不清楚,对于“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准备向中国国务
院法制办公室提交报告”这一说法,她表示不知道。

    外资企业恐惧“平等”

  据了解,之所以跨国外资公司要求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是由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新法出台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将适用于新法,而之前成立的老外资企业则还会享受一定年限的税收优惠,比如两免三减,经济特区实行的税收优惠等,待这些税收优惠全部到期后,再沿用新法。

  目前世界500强的公司中有400家都已经在中国开有分公司,但是这些先头部队的规模并不是很大,如果两税合并向后延期的话,跨国公司将会有充裕的时间在新法生效之前,成立新的公司,继续享受之前对外资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

  有关专家分析,由于外资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很高,所以即使在实施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后,对外资企业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外资企业会要求过渡期,也许是由于害怕从今以后将不会再享受到优待,要和内资企业接受一样的待遇。

  内资企业不堪重负

    尽管内外资企业适用两种税法的现象很少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对外资企业进行税收倾斜制度在实行之初,确实曾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但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相信对外资企业准入的条件限制将会逐步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制度上的优惠,将无疑是对内资企业的一种歧视,根据统计数据,这种优惠已经对内资企业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15%,但其实际税负是11%。而内资企业目前的名义税负是33%,实际税负为23%左右。无论是名义还是实际,内资企业的税负都比外商投资企业高很多。业内人士也表示,在税收背负比例与外资相比高很多的情况下,内资企业很难与外资进行真正公平的竞争。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所得税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