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金融机构员工 福尼特幕后老板骗挪1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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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07:29 北京晨报 | |||||||||
身兼北京福尼特家具城等十余家单位的幕后老板刘付臣通过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大肆挪用资金并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和贷款,涉案金额高达10亿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刘付臣已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到北京市二中院。 腾挪国债合谋私利
49岁的刘付臣(化名“刘平”)是北京东晔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福尼特工贸集团、北京福尼特家具城等十余家单位的实际负责人。 据了解,1996年4月,刘付臣与担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史新纪、晏宇庆谋划,由小西天营业部与湖南某证券交易营业部签订了分销国债的协议,小西天营业部销售国债的资金转入刘平指定的账户,从中获手续费。 1997年4月,小西天营业部代销的国债到期,刘付臣未能将其使用的售券款按时全部返还营业部,无法向客户兑付到期国债。刘付臣便提议由其再拉客户到营业部购买国债,挪用客户认购的国债,以回购方式把国债抵出、套取资金,用以弥补资金缺口。剩余资金则由刘付臣继续使用。 东拼西凑骗多补少 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史新纪、晏宇庆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吸收50余笔客户资金3.57亿余元,购买国债3.51亿余元,另接受客户托管的3600万元国债,均以国债回购方式拆入资金共计4.34亿余元。这些资金除用于弥补1.98亿余元资金缺口之外,其余2.36亿元都划入刘付臣指定的账户中。此后,刘付臣继续指使二人动用中保再保险公司的国债存券9000万元,同样以回购方式拆入资金1.01亿余元,将其中8821.46万元挪用,给营业部造成3.64亿余元的损失。 为归还挪用客户的巨额资金,1998年5月至7月,刘付臣又策划并勾结史新纪和晏宇庆,以小西天营业部的名义,为他实际控制的北京福尼特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福尼特家具城、北京东硅科贸公司和北京义和庄经济发展中心等5家单位,出具虚假的国债代保管凭证、国债代保管协议、保证书、承诺书等担保文件,骗取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承兑汇票及贷款共计人民币1.65亿余元,案发前仅归还贷款100万元。 骗挪巨款面临严惩 此外,刘付臣还利用冯军(另案处理)先后担任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行长助理、翠微路支行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北京市总工会等数十家客户的41笔银行存款共计6.7亿余元挪用给自己使用,案发时有4.85亿余元未归还。 检察机关认为,刘付臣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大肆策划挪用国有控股公司企业资金不退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担保文件,大肆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 另据了解,史新纪和晏宇庆因犯挪用公款罪及合同诈骗罪已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 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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