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家东北企业获退税12.8亿元(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2004年,税务部门为东北4万多家企业办理抵扣税款12.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谢旭人说,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很大。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从2004年7月1日起,允许东北三省和大连市经过认定的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规定抵扣通过购进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此外,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税收优惠。
谢旭人说,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做好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注意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为以后在全国实施增值税改革积累经验,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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