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张港澳个体户营业执照昨日在杭州颁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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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1:5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杭州1月11日电(记者董碧水) 今天,香港居民陈金霖领到了由义乌市工商局发给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CEPA补充协议生效后,大陆工商部门首次颁发给港澳居民的个体营业执照。今天,与陈金霖一同获批的还有19位香港居民。 去年上半年,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精神,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进行了在三地间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简称CEPA)框架下继续扩大货物贸易、服务贸
据了解,目前港澳居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有关人士认为,港澳个体工商户在内地的出现,为内地个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血液”的同时,也将增加港澳居民就业门路,拓展港澳经济发展空间,刺激港澳投资消费的增长,从而推动港澳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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