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强调:坚决不收过头税 制止越权减免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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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1:4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郭永刚)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强调,这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点之一。 谢旭人说这句话的背景是,去年9月审计署对17个省788户企业的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由于征税体制存在“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申报不实”、“地方政府干预”和“征管
审计报告显示,税务部门为了完成年度税收计划,或者迫于地方政府压力,人为调节税收进度,主要手段为控制入库量和虚增过头税。后者主要出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另一个征管弊病是企业违规问题。被抽查的788户企业中,有100户存在违规核算、申报不实以及利用优惠政策骗取税收优惠等问题。而部分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的企业,少申报和少纳税情况更为严重。 审计调查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违反国务院规定,自行制定税收返还政策,导致一些企业为追逐税收优惠,在地区间无序流动。 征管不力的主要表现是:部分税务机关擅自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或变通政策违规批准减免税;对企业纳税申报审核不严;稽查查补税款不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多环节审批、多头管理,导致部分纳税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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