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三部委争抢反垄断法立法权的报道失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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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1:26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 陈晶晶) 针对近日有媒体“三部委争抢反垄断法立法主导权致使该法出台受阻”的报道,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说,这种说法是失实的,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做好反垄断法的审议工作,争取其尽快出台。 反垄断法的立法进展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瞩目,该负责人介绍说,2004年3月商务部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8月商务部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
商务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执行反垄断法上是一致的,尽管具体体制各自不同,但都具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独立且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而且要求执法工作人员专业化;考虑到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独立性的需要,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在反垄断执法机关设置上的经验,建立我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并应在执法权限及程序等方面满足反垄断调查的要求。 去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迅速引起在华跨国公司的强烈反应和学界对反垄断法的讨论;9月,商务部成立反垄断调查办公室,承担有关反垄断的国际交流、反垄断立法及调查等相关工作;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当前经济形势及2005年的政策取向》,呼吁尽快制定和出台反垄断法。有媒体分析认为,尽管反垄断法草案已经送审,但三部委中谁将成为专门的反垄断管理机构一直没有确定,三家相争是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的瓶颈所在。 该负责人表示,三部委争夺反垄断法主导权而导致立法受阻的说法是失实的。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做好反垄断法的审议工作,争取其尽快出台,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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