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掀10年来最大规模清产核资风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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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07:48 东方早报 | ||||||||
44%央企资产损失超一成 早报驻京记者 陈利华 时隔十年,国资委再度掀起规模空前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检查风暴”,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显然远远超出国资委的想象。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局长孟建民日前透露,在出
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年会上,孟建民说,在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突击检查后发现,有120家企业有相当部分的财务状况没有进入财务审计报告;有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不全面或不深入;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还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 这已是政府部门第五次发起对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的清产核资检查行动。国资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局长向早报记者表示,“这次规模空前的清产核资是国资委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上一次检查已是10年前的事了。” 2003年9月,国资委成立刚过半年,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即签发第一号令,发布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同时在当年9月公布。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表示,新一轮的清产核资正是从那时开始的。 按照国资委的时间表,去年10月之前就应该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而根据上述国资委局长的说法,时至今日,这项工作才步入了收尾阶段。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显然远远超出国资委的想象。 中央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不仅遗漏频频,甚至弄虚作假,其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更是令人担忧。孟建民介绍说,181家中央企业中,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另有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了20%。这些企业既没有达到做强也没有达到做大的目标。 “以前的清产核资也发现诸多问题,但远比不上这次。”一国资专家如是指出。他认为,相比改革之前,中央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正在分离,企业内部人利益逐步形成,内部控制失灵,这直接导致中央企业财务审计出现种种问题。 “在查出种种问题之后,国资委无疑将会对涉嫌违规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处罚,部分企业领导有可能被免职。”该国资专家表示。事实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已就“法律责任”作出了专门规定。 来自国资委的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历时一年之久的清产核资工作目的在于摸清中央企业“家底”,核实中央企业资产质量,为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创造条件。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因而把这次清产核资行动看作国资委强化出资人地位的重大举措。“出现种种问题,关键还是出资人不到位。”周天勇认为,在查处问题的基础上,国资委将能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