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立铁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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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4:36 北京现代商报 | ||||||||
4年数易其稿《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终于出台 商报讯 (记者 柏丹)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07年年底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08年年底前达到《商业银行市场指引》的要求。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称《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上安全、稳健经营。该《指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随着商业银行不断发展,我国证券、银行、保险等业务不断的交叉发展,商业银行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商业银行的风险将更多地被纳入资本市场体系,因此,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就更应该加强管理。 《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在3-4年内全面达到要求。赵锡军认为,这主要是根据各商业银行本身的风险体系情况和介入风险体系的程度来决定的。他认为,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较宽泛地介入到市场业务中去,并且,它们自身的管理制度建设也较完善。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尚处于基本制度建设中,介入市场业务的程度较浅,达到要求所需要的时间也较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