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先
印度洋海啸牵动全球人的心。日前,国际社会承诺的捐款金融已升至40亿美元。我国政府也继5000万美元的一揽子救援计划后,再承诺提供2000万美元用于多边救援和重建。
中国的善举无疑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
象。对于此次捐助,笔者和众多国人一样,深感必要,也完全理解政府的立场。但让笔者感到美中不足的是,在捐助中,我们没有听到我国最高代议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该次捐助的赞同(哪怕是反对)的声音。而这个声音,对中国这样一个民主和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的国家来说,本是不应该缺少。
换句话说,在涉及重大财政支出并体现公益时,由代议机构给予适当的民意支持(当然在有违民意时也可能给予否决),这是任何现代政府财政支出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代议机构长期缺位于政经热点,而由政府独唱主角。这不仅不利于代议机构发挥“最后看家人”的作用、对政府的财政预算活动和依法行政进行监督,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的对外交往,使我国的对外政策(包括对外财政援助)失去了弹性。
事实上,预算监督并通过预算监督程序对政府财政活动实行监督是代议机构的主要职权,也是其法定义务。“我们准备批准政府决定的向受灾国提供的任何援助”,这是美国国会作为美国政府最终预算监督人的声音。相信国人对美国国会在印度洋海啸灾难之初的这番及时讲话还记忆犹新,这个声音让美国政府的捐助行为赢得了民意支持,也让美国政府的本次一切捐助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反观我国的最高代议机构,却选择了沉默,选择了站在后台。虽然在实际上为捐助开了绿灯,相关领导甚至在幕前幕后也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可没有用一个权威民意代言机构发出整体声音,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作者供职于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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