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延长节日期间纳税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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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07:4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今年1月和2月,由于适逢元旦、春节长假,北京市国税局将节日期间的纳税申报期延长,以使纳税人更从容地缴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今年1月份,我市国税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申报期延长至1月13日;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则延长至1月18日止。而在2月,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申报期延长至2月16日;对于按月申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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