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金融领域改革 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可能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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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 11:18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钟燕飞 袁满 北京报道 2005年注定成为中国金融市场改革中最重要的一年。也许今年金融市场关注的焦点将从宏观经济的冷热争论转移到金融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动作上。而争议已久的“退出机制”的建立则将很可能在2005年提速。
“在为期一天半的分组讨论中,大家对规范金融市场退出机制提出了很多建议。”参加南宁会议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周小川在南宁行长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市场化的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研究建立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对金融稳定的监测与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金融市场退出工作。加强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和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密切监测交叉性金融工具、金融控股公司及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 ”这被看作是金融系统改革的明确信号。 市场化退出机制提速 2005年1月5日,“金融机构破产,国家财政兜底”体制在保险领域被率先冲破。这意味着市场化退出机制的推进步伐加快(详见本报本期11版文章《保监会破冰退出机制 200亿保障基金功用多种猜想》)。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界人士告诉记者,关于跨行业、跨市场企业的监管问题,今年将由国务院统一协调,建立新的跨行业联合监管体系,2004年确立的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联系会议制度,央行置身其外的局面将被改变。 1月7日,来自新华社的消息,国务院副总理黄菊4日看望央行工作会议代表的讲话中强调,“抓紧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坚持风险处置和风险防范并举的原则,推动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市场化和法制化。” 业界猜测,今年可能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将出现大“动作”。 2003年12月,鞍山证券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被中国证监会“红牌罚下”。此举开了中国内地券商退市的先例。自此,大连证券、富友证券、佳木斯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海南华银等多家金融机构被关闭和接管。金融业所埋下的“炸弹”正被接连引爆。 “对影响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用于再贷款的救济,对非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则可以尝试破产。”巴曙松告诉本报记者,应该尽快出台有关法规,对央行最后贷款人的角色职能、存款客户所承担的成本等进行明确界定。 “按一般原则,银行一旦资不抵债就该退出,但中国的金融市场目前还十分特殊。现在可以做的就是先从底层的金融机构开始做起,比如农村信用社。”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沈明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央行行长周小川去年8月对农信社的最终走向公开给予了明确信号:坚决设立退出机制。“现在应该做的是先把小额信贷运作起来或者使民间金融浮出水面,只有这样,底层金融机构的退出才有可能。”沈明高说。 央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建立有问题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并且将进一步优化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筹建全国个人信贷征信系统。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也曾多次表示,建立良好的市场退出机制,要有一部好的破产法。目前,尚未出台有关银行破产的法律、破产清算等法律程序。新的破产法正在审议过程中。 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第163条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一系列的信号表明,问题金融机构破产的步伐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依法破产可能最先铺开。 然而,一些专家对今年金融市场化退出机制浮出水面并不乐观。沈明高告诉记者:“ 总体上,今年甚至明年都不可能建成完善的退出机制,因为相关条件非常缺乏。即便是对一家银行实行退出,也不会对别的银行起到振荡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 在南宁参加会议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告诉记者:“银行退出机制最简单的说就是当银行破产,保证老百姓存到银行里的钱得到最有效的补偿。目前,存款保险制度的方案正在讨论研究中。” 一些专家呼吁尽快开展存款保险的试点,但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方案有很多争议。 巴曙松说,“最大的争议是存款保险可能使被保银行出现道德风险,从事过多高风险的贷款和投资。” 银行的破产和倒闭可能形成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和资金链条的断裂。因此, 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成为监管层无法回避的问题。 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现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等人日前撰文指出,目前我国不同类别银行间风险差别较大、内控机制良莠不齐,决定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应当分步进行。当前的首要目标是形成一个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的规范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通过建立存款保险计划、设立存款保险基金,初步形成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框架。 他提出着重解决设立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存款保险范围,实行差别存款保险费率制度,以及对存款人实行有限偿付等几方面的问题。 在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来自四大商业银行的一种“抵触情绪”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是财政甩包袱,让大银行出钱来为小银行的风险保险。 中国银行资金业务处安处长告诉记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我个人认为对四大行来说,意义不大,对众多的小银行却有好处。四大行之间拆借数额一般很大,不是小银行能解决得了的。”据悉,一些大银行积极性不高。 但金融专家表示:大银行面临着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同样需要加快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