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一上尉涉嫌挪用公款200余万元赌球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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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 10: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邹桂 为赌球及偿还赌球所欠赌债,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后勤财务助理、上尉张繁仁伪造手续涉嫌挪用公款206.5万余元,被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崇文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检方指控,2003年3月间,在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后勤部财务处担任助理员的张繁仁,当时正好负责武警边防部队基建经费账目会计核算工作。当时张繁仁因赌球欠下了不少赌债
去年4月间,张繁仁又编造谎言,使用伪造的手续在建行木樨园支行私自开设了单位账户。同年4月20日,张繁仁将176.5万余元的公款挪至该账户。随后,张繁仁使用现金支票分8次将存入的公款全部取出,大部分都用于赌球。案发后,仅28万余元被追回。 检察院认为,张繁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20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及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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