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产权保护架起高压线(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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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18:41 《财经》杂志 | |||||||||
来自外部的压力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的进展,一直受到外国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关注。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介绍,这个司法解释在起草过程中,听取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事实上,从2003年到2004年,美国商务部已经多次派遣官员到中国,敦促中国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并希望对盗版商给予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北京的秀水市场因销售仿冒的世界名牌服饰闻名海内外,这个苦心经营了20年的商业街在2004年成了北京市打击商标侵权专项行动的第一站,路易威登、普拉达、香奈尔、Burberry等知名品牌的服装被严禁销售。 2004年8月12日上午,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威廉姆拉什在访华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责中国的盗版产品在世界范围内给美国造成的损失达到240亿美元,并警告说美国国会准备对中国实施制裁。说这番话时,他手举几张从北京买的美国大片《十二罗汉》等盗版光盘。 态度一向较为温和的欧盟,显然也把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同市场经济地位挂钩。2004年6月28日,欧盟在其否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估意见书中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含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体系方面存在漏洞,保护力度不够。 2004年10月15日,中国欧盟商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在被调查的欧盟企业中有70%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情况在过去一年中几乎没有改善,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力度。 为了加强力度,国务院于2004年8月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挂帅的专门工作组,宣布从2004年9月开始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准确地说,美国与欧盟最大的不满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在他们看来,中国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姑息甚至纵容。他们不断地向中国政府高层施压,而吴仪面对一次次抱怨抗议,只能一次次地表明中央政府大幅度减少盗版活动的决心,并承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解释一定会在年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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