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收缴假币占全国七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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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13:4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刘志华) 2004年1月~9月底止,广东地区共收缴假币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亿多元,约占全国假币收缴总量的70%。其中,粤东地区假币收缴量占了广东省假币收缴量的86%。民建广东省委员会拟向即将召开的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继续创造宽松的使用银行卡和账户结算环境,不断降低使用现金比例,从而斩断制贩假币的根源。
“假币村”流水线制假 根据反假币的国际经验,最常见的假币是列最大面额第二位的币种,但在我国100元假币所占比例非常大,10元、5元、2元,乃至1元面额的假币都较多。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指出,广东省海陆丰地区的制贩假币勾当甚至形成了来料加工式的家庭作坊,使用先进的印制机器,有的还用上了防伪技术,各工序化整为零实行流水线作业,有的整个村子都加工假币。而且,有迹象表明制贩假币犯罪有向内地蔓延趋势。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分析认为,从根本上讲,制贩假币犯罪严重是当前我国现金使用率居高不下以及现金管理滞后,通过银行支付结算和使用三票一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所造成的。 建议一把手负责打假 为此,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建议:实行重点地区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打击制贩假币工作的力度、成效与当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挂钩;建立发现假币举报制度和假币持有、使用人(大额)公安登记问话制度以及新闻通报制度,这是打击制贩假币犯罪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在重点地区建立专职反假货币队伍,变人民银行奖励制度为财政直接拨款制度。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表示,加大银行卡的使用面和使用频率,有利于杜绝假币在市场上的流通。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了解到,针对当前在大量的企业商业活动中,企业有意或习惯地通过大量使用现金,来躲避银行监管的问题,已报国务院法制办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修改意见,将对企业现金收付范围作重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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