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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严惩价格促销陷阱 打成本价幌子最低罚两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10:01 现代金报

  □记者 阮晓琴

  金报讯 春节来临,甬城商战氛围渐浓,各类价格促销铺天盖地。然而,其中同样存在大量的价格“陷阱”。昨天,宁波市物价部门剑指价格促销陷阱,专门召集甬城8大商场和8大超市相关负责人,就物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宁波物价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价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58进行举报。

  陷阱一 大打成本价幌子

  个别商场打着“成本价”的名义促销。而跳楼价多是拆迁商家的广告。宁波市物价检查所毛科长说,由于商品成本构成很复杂,单个商品成本不可能算得出来,打着“成本价”幌子促销的行为一经发现,就以价格欺诈论处,按《价格法》,经营者最低罚款两万元。“跳楼价”也是同样“待遇”。

  陷阱二 低标高卖欺骗顾客

  一种商品两种价格,这种情况在许多商场超市都出现。这类投诉最近相对较多,像有套皮衣,衣服标签上的标价是3000多元,商家陈列柜上的标价是4000多元,消费者以4000多元买下后,大呼上当,愤而投诉。有的商品陈列柜上标低价,付款机上显示的价格却高出一截。物价执法人员说,商家有最终定价权,但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一个商品只能有一个标价。

  陷阱三 赠送广告不标赠送物品

  “买一送一”是很常见的促销手段,但这种促销广告却有违《价格法》,主要问题是对“送一”中的“一”是何物没有明确,易引起歧义。前段时间,一家电超市打广告说“买手机送取暖器”,这种赠送广告应该明确地标明要赠送取暖器的型号、品牌。有家超市有种两包打包在一起的桂圆,打着“买一送一”的牌子销售。对此,物价部门执法人员说,消费者也可以理解为买两包打包桂圆,送两包打包桂圆,规范的标法应该是“买150克送150克”。

  陷阱四 “满就送”变成“折后送”

  “满200送100”,部分商家是按折后价算,遭到消费者的投诉。对此,物价部门说,应该按原价计算。还有部分商家临时把商品价格提上去,再在这个基础打折。对此,宁波物价部门说,类似的欺诈行为在宁波已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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