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一定资金,可以考虑买下湖南的城市供水、高速公路、供热、公交等公用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或股权了。日前召开的全省投资体制改革座谈会初步提出,各级政府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同时,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省政府目前正在起草湖南省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政府没投资
不需再审批
座谈会提出,对于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今后,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符合产业政策的
均向社会资本开放
除涉及国家和经济安全的项目外,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都应向社会资本开放。对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应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法人。
鼓励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等集投资资金。规范发展各类投资基金。省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法规,组织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
政府投资项目
将规范资金管理
省投资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 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土地出让收入、非税收入、统借国外贷款和以财政担保归还的银行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垄断性项目
试行特许经营
与会代表表示,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特许经营,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
鼓励对已经建成、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经过同级政府批准后,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社会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报记者 呼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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