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内部反思中航油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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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4:35 每日经济新闻 | |||||||||
企业产权代表缺位是主因 张黎明《北京晨报》供稿 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上周末对“中航油事件”有一个深刻的反思。
昨天,一位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国资委上周末在清华大学悄悄举行了一个内部学术会议,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当场表示,中航油海外失利的主因在于企业产权代表缺位。 透露消息的这位人士正是当日为数不多的与会者之一。 2004年11月底,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爆出炒油巨亏5.54亿美元的丑闻,一个被誉为走出去棋盘上“过河尖兵”的明星国企瞬间濒临破产的边缘,这一事件触到了国资委的痛处。 在中央正大力支持国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当口,尤其是在国内正鼓励以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发展资本市场的关键时刻,巨额的亏损事实使“中航油事件”成为了一桩金融丑闻,对国企公司治理问题的冲击也不啻是一颗重磅炸弹。 去年12月10日,国资委曾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对此表态,但只是简单地指出这种指数期货业务属违规越权炒作行为,并未分析这种违规运作的源头。 直至今天,中航油及其总裁陈久霖仍在接受新加坡有关部门的联合调查,而国内对这家最主要的航油供应商的善后工作也仍在进行。 那么,谁该对这个结果负责?季晓南认为,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很复杂,关键在于监管的有效性和产权代表的缺失。 据透露,中航油东窗事发前,已经有内部人士提出预警,指出“中航油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陈久霖对公司治理不理不睬”,但这个警告终究没有变成制止陈的行动。 “根本问题在于企业内部‘所有者’代表的缺位”,季晓南认为,企业经营者是有私利的,如果缺少一个代表企业资产所有者的独立个体,或者由经营者同时充任了国资的“所有者”代表,就很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的现象,造成监事会执行不力。 清华大学的一位学者认为,国资委的出现已经部分解决了国企改革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但从个体来看,企业内部产权代表缺位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正是国资委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之一。在他看来,为防止企业内部人控制,企业首先要实行股份制;资本市场、证券机构对企业的监督要保证有效;而国有独资企业也可引进外部董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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