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章正义 发自深圳
“安惠君受贿总额已将近230万元”,近日,深圳市纪委就安惠君一案召开了一次简短的新闻发布会。除了之前本报已报道的罗湖两家派出所所长涉案外,又有罗湖公安分局原政治处主任刘某、指挥处处长廖某两人卷入此案。纪委官员称,两人已被送交检察机关,同时安惠君一案已从纪委全部移送到了检察机关。
刘某是在担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涉案的,他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廖某则被指有贪污公款和收受贿赂的问题。目前两人均被开除党籍,并被深圳市纪委移送检察机关。
深圳市纪委已查明,安惠君1996年至2003年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钱物,总价值折合人民币超过220万元,其中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24万元、美元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另外在车辆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中,她先后收受供应商和承包商所送港币共计30万元。
据一位纪委官员介绍,由于罗湖公安分局个别干警在一起案件侦办中收受了贿赂,被群众举报,后来纪委在检察院和公安局的配合下,从2004年8月2日起展开调查,结果发现已调任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的安惠君曾收受贿赂的重大线索。
“作风霸道,遇事蛮横,随心所欲”,深圳市纪委一位官员这样形容安惠君。据介绍,安惠君在班子内部完全是“独揽大权,一手遮天”,研究决定干部人事、工程招投标等问题都由她一人说了算,甚至在班子内部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她也不允许其他成员保留不同意见,强迫大家按她的意见一致通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约束,同时也暴露了组织上对她的管理不严、监督不力。”
这位官员同时指出,“深圳市的公安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也有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存在,安惠君等人政治上蜕化,经济上贪婪,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另据了解,深圳市纪委将结合实际,对给领导干部送钱送物、跑官要官、打麻将赌博等问题严加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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